《关于加强就业困难退役军人帮扶工作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3-05-29 11:50 信息来源: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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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广大退役军人曾经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贡献,是重要的人力人才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发挥着积极作用。但受多方因素影响,部分退役军人在就业过程中存在不同程度困难,未能及时就业或下岗失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切实推动《河北省退役军人保障条例》有效落实,筑牢退役军人就业帮扶底线,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8部门《关于加强就业困难退役军人帮扶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3〕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就业困难退役军人帮扶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二、主要内容
《措施》共4章,具体工作措施共20条。
第一章,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目标,立足就业困难退役军人的特点和需求,搞好择业引导、开展岗位推介、加强创业帮扶、强化培训赋能、落实保障措施,不断提高帮扶援助水平,努力使有需要的就业困难退役军人及时就业,确保就业困难退役军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第二章,帮扶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或者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措施》所称“就业困难退役军人”,是指按照《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规定,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退役军人。
第三章,工作措施
一是搞好择业引导,帮助就业困难退役军人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准确了解就业困难退役军人思想状况和实际情况,帮助退役军人科学确定就业预期,选择适合岗位及时就业。
二是开展岗位推介,积极为就业困难退役军人提供就业服务。发挥各职能部门、各类社会组织、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各类企业及各类招聘平台作用,加大荐岗力度,提供就业服务。对经过就业帮扶确实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退役军人,按规定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
三是加强创业帮扶,鼓励就业困难退役军人投身创业创新大潮。支持有意愿和有一定能力的就业困难退役军人从事灵活经营活动,按规定落实税收优惠、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支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场地、管理、卫生等费用方面给予优惠。
四是强化培训赋能,提高就业困难退役军人的就业创业竞争力。鼓励就业困难退役军人参加各类技能培训,提升就业技能,增强就业竞争力。
五是落实帮扶措施,协助就业困难退役军人优先享受援助政策。引导就业困难退役军人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措施,提供精准就业帮扶。
第四章,组织保障
主要从组织领导、协同配合和动态管理三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确保《措施》能够落实落地,真正惠及就业困难退役军人。
三、出台《措施》的意义
通过出台《措施》,做好就业困难退役军人的就业援助工作,帮助他们实现稳定就业,既是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的必然要求,又是退役军人缓解生活困难、实现个人价值的现实需要,对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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