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3-11-29 20:40 信息来源: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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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退役军人是重要的人才资源,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支持有条件、有意愿的退役军人创业创新,促进退役军人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必要举措,是实现退役军人自身价值、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有效途径。为提升退役军人创业创新能力,培育壮大退役军人市场主体,带动更多就业,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1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的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二、主要内容
《措施》共4条,主要任务共14款。
第一章,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市场主体决策部署,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引导、自愿选择、社会支持,在享受普惠性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优待的原则,通过政策支持,有效提升退役军人创业创新活力,不断增强创业带动就业能力。
第二章,支持对象。退役军人创办的企业是指有退役军人作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的企业,或者由退役军人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独资企业负责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满1年的企业。退役军人个体工商户是指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且经营者为退役军人的个体工商户。退役军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由退役军人担任理事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中小企业划型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有关规定执行,若有修订以最新标准为准。
第三章,主要任务。对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的具体措施进行了阐述:一是加强政银合作,为退役军人创业创新提供资金支持。从通过加大担保贷款力度、创新金融信贷产品、引导社会资本支持三个方面,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职责任务和标准要求。二是健全支持政策,为退役军人创业创新降本减负。从落实税费减免、缓解租金压力、优化供地保障、落实补贴优惠等方面,明确为退役军人创业创新降本减负的标准和相关部门职责。三是优化营商环境,为退役军人创业创新提供平台载体。明确通过完善公共服务、强化载体建设、积极搭建平台、健全激励机制等方面,为退役军人提供优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四是完善帮扶机制,为退役军人创业创新提供服务引导。通过开展创业培训、做好创业服务、加强个体工商户扶持,提升退役军人创业创新素养,提高服务质量,在全社会营造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
第四章,保障措施。主要从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做好经费保障、注重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确保《措施》能够落实落地,真正惠及已经创业和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
三、出台《措施》的总体思路
经过3至5年的努力,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政策体系更加完善、服务能力有效提升,市场主体活力竞相迸发,带动就业能力持续增强,构建“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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